1、校準與調整混淆
計量器具應用人員對校準的含義具有錯誤理解,將儀器超差調整與校準進行了混淆,認為儀器通過校準之后應更為精確。當儀器校準人員提供儀器示值誤差超差以后,片面認為只有提高儀器精確性的調整才算是校準,當儀器數值不準且無法調整時則無需校準。對現有的校準工作不通過、不認可,在校準確認單中拒絕簽字。在相關規(guī)定中明確提出,計量器具校準不能與測量系統(tǒng)調控進行混淆,不能與校準驗證環(huán)節(jié)混淆。此外,從部分區(qū)域發(fā)展現狀來看,部分接受校準服務的組織,仍舊是沿用計量檢定的思維理念,要求對校準計量器具符合特征展開判斷。儀器校準是基于各項任務基礎上的量值溯源活動,要在規(guī)定的不確定度條件中展開校準結果精確化測量。其中有部分儀器校準結果對于多項性能指標未能全面分析說明,有部分具儀器校準活動開展中針對測量結果不確定度不能對儀器校準結果展開符合性判定。
2、計量的不確定性
從部分計量器具實際儀器校準結果判斷,其處于判定條件邊緣,當擬定合格、不合格判定以后,計量器具應用人員要注重對測量不確定度的影響展開分析,提出的判定具有不確定性。從計量學研究中能得到具體說明,但是科學、精確化、合理判斷要注重對具體情況合理判定,并不能簡單進行定義。
3、計量的判定結果
計量器具校準結果給出以及測量不確定度不能有效應用也是常見問題,部分計量器具應用人員針對對應的儀器校準證書,不能有效理解掌握證書多項數據實際含義。由于校準并不要求對校準結果不符合性進行判定,所以儀器校準證書主要是說明計量器具被校準參數的的實際測量結果,并提供該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因此要求使用人員在取得計量儀器校準證書后必須對儀器校準結果進行合理判斷,并不能簡單理解為通過校準即可。有部分儀器校準結果不能滿足廠家提供的技術指標并不代表其不能滿足具體應用要求,與計量檢定結果具有較大區(qū)別。